垃圾中轉站管理制度
發布時間:[2024-4-8 15:23:49] 瀏覽量:3246次
為了加強中轉站環境衛生管理,根據《國家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》并結合中轉站實際情況,制訂如卜暫行規定:
一、作息時間:
5月1日一10月31日5時開機10時前結束;
11月l日一4月30日6時開機11時前結束。
二、做好消殺工作。嚴格做到每人上午10:00左右消殺一次,下午4:00左右消殺一次,另視垃圾產量及垃圾成份等具體情況可適當增加消殺次數,盡量減少蒼蠅密度。車出中轉站必消殺。
三、如停電,機械、汽車發生故障等原因,手拉車清運人員倒垃圾時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統一指揮,不得擅自將垃圾倒入中轉站場地內。
四、中轉站內要做到隨臟隨打掃,垃圾不得吹到圍墻外以及中轉站附近的河邊、田間,垃圾清場后要認真沖洗。
五、外單位物件未經許可不得在中轉站內存放。
六、廢品不得堆放在中轉站內外,不得在垃圾場內外燃燒廢品,若發現垃圾堆不明起火要及時采取滅火措施。
七、拾荒人員不得進入中轉站撿拾廢品。
八、外單磷圾進入中轉站必須辦理相關手續。
九、工作結束后搞好室內外環境衛生,切斷電源,關閉水龍頭,關鎖好門窗。